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七项要求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来源:农金在线    编辑:赵东明    发布时间:2022-05-31 15:40:19
摘要: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七项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农金在线河南讯 为精准支持全市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工作,近日,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印发了《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从政策落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七项要求,指导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有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狠抓政策落实,持续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豫银保监发〔2021〕7号),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制,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应贷尽贷”,满足发展生产的金融需求。继续保持辖内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质效,丰富服务种类。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向自然村延伸基础金融服务。
聚焦重点领域,努力确保信贷供给力度不减。围绕全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信贷产品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的匹配性,满足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金融需求健全体制机制。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优先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信贷需求,向产粮大县倾斜配置信贷资源,实现产粮大县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督促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各类乡村建设融资主体,丰富产品服务,强化乡村建设中长期信贷投入,围绕农村交通运输、农村供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等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健全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多层次涉农信贷体系。要求各银行机构把服务乡村振兴融入自身发展战略,做实、做细服务乡村振兴内部运营机制,优先向乡村振兴领域配置低成本资金,持续优化多元化、有序竞争、互相补充的涉农金融信贷供给体系,避免过度竞争、不当竞争。银行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充分运用各项数字技术开展面向涉农主体的金融服务,切实提升涉农主体融资便利度,努力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推动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
紧盯社会热点,切实做好重点群体金融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要求,加强与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获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建档评级。各银行机构需要积极发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首贷、信用贷,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辅导,帮助其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提高信用贷款获得能力。
优化保险供给,充分发挥保险兜底保障作用。推进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县域全覆盖,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加快发展种业、大豆和油料作物保险,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要切实保障涉农主体合法权益,主动、迅速、合理开展承保理赔服务,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质效。
强化协同联动,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党政组织在信息、组织、人员等方面的优势,健全涉农信用信息体系,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和农业保险保单增信作用,总结推广新型“政银担”试点县经验,健全完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完善涉农主体增信机制和涉农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化风险分担。
积极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相关的宣传,指导辖内各银行保险机构及时总结梳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加大信息报送力度,要主动对接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乡村振兴金融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史雨鑫 崔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