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金在线河南讯 小额贷款是当前农商银行信贷中的“主打品牌”,也是农商银行坚定市场定位、巩固拓展市场、实现“双赢”的营销策略。笔者认为,农商银行发展小额贷款须做到“五化”: 一是办理要做到“柜台化”。目前,虽说农商银行均已推行了“阳光办贷大厅”,但不少“阳光办贷大厅”只是将过去客户经理办公室从楼上搬到楼下,有些也仅仅是实现了集中办公。贷户提出贷款申请仍要找客户经理,什么时间开展调查、办理,还得找客户经理的“空闲”,不仅办贷效率低,而且也很难到就近的营业网点办理。为此,我们要像办理储蓄一样将小额贷款搬进柜台,设立服务窗口,接受农户申请,就近展开调查,现场办理手续,这样就会使小额贷款方便快捷,迅速及时。 二是发放要做到“透明化”。小额贷款的发放是否公正、合理、科学,直接影响到农商银行“服务三农”的效果。因此,农商银行在办理小额贷款时应提倡“阳光作业”,公开贷款操作程序,张榜公布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贷情况和审批程序等,接受社会监督。这样一方面能发现小额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和防范“冒名贷款”,另一方面能树立农商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也为小额贷款的安全加固了一层“篱笆”。 三是使用要做到“真实化”。目前,农商银行发展的小额贷款可谓不少,可是否真正用之于“农”就值得推究了。一些乡镇、村办企业、民营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得不到贷款,于是便让企业职工出面申请小额贷款,而贷款却是交企业统一使用;也有个别商户资金需求量大,单笔小额贷款无济于事,于是他们组织多家农户帮忙贷款,一个村或者左邻右舍碍于情面,不好拒绝,使小额农户贷款变相成为集中贷款;更有部分农商银行社为逃避上级监督,将大额贷款化整为零,表面的小额贷款实际却“农转非”。小额贷款的“非农化”,不仅不利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也很难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拥护,同时,贷款的风险很难像农业资金那样得到有效防范。 四是管理要做“规范化”。从农商银行内部来说,小额贷款须推行“三包一挂”,完善利益驱动机制,客户经理包贷款发放、包贷款管理、包贷款收回,贷款收益与客户经理收入挂钩,调动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从外部环境来说,农商银行的小额贷款发放要与地方政府农业发展规划相匹配,构建政策扶持平台,对恶意逃废农商银行债务的不良行为通过政府进行公开曝光,为小额贷款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五是监督要做到“军事化”。对小额贷款缺乏有效监督,是小额贷款严重异化的主要原因;对小额贷款责任追究不到位,是小额贷款风险产生的重要根源。为此,对于小额贷款的监督也应同“军事化”管理一样,铁的制度、铁的纪律,严肃、严明、严格。其一,贷款发放后贷后监督服务要跟上,发现“农转非”的立即纠正,限期收回;发现“冒名贷款”的,对责任人严肃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其二,实行小额贷款包赔制,贷款出现风险的,根据审查、审批、监督等岗位责任大小实行赔偿,限期赔偿不到位的下岗清收;其三,明确小额贷款发放纪律,明知小额贷款挪作他用的、明知小额贷款不合规仍执意发放的、明知小额贷款是“冒名”的、同借款人一起合伙蓄意骗取小额贷款的,严格按照省联社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抑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此,小额贷款就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韩雅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