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人寿漯河中心支公司消保守护│以案说险
来源:农金在线    编辑:赵东明    发布时间:2024-09-14 16:42:29
摘要:长城人寿漯河中心支公司消保守护│以案说险:身故受益人指定or法定
农金在线河南讯 案例描述:客户W先生于2011年5月17日在我公司为自己购买了长城爱相随年金保险,保额3万元;长城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万元;长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2007),保额5000元。
2024年7月31客户W先生在家中猝死,8月8日其母亲H女士(保单上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向公司申请理赔,经机构审核事故清晰,理赔资料齐全,立即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快速审核属于保险责任,赔付身故金等合计88999.7元8月8日当天到账。受益人H女士收到赔款后,对公司快速理赔服务十分满意,遂后向公司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案例分析:经查询公司核心系统中客户保全信息,2020年6月W先生曾做过身故受益人变更,由投保时的法定受益人变更为母亲,正是这简单的一次保全变更,为后来的理赔减少了许多麻烦,让身故受益人能够迅速拿到理赔款。如果客户保单身故受益人是法定,身故金就变成了遗产,要按照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顺序进行赔付,就会涉及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联合受益人,理赔时需要联合受益人签字并提供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一旦有一人不同意或者不能及时签字就会导致理赔不能顺利进行,其他受益人就不能及时拿到理赔款。保单受益人是法定的情况出险后不能及时理赔的案子屡见不鲜。
案例启示:作为保险从业人员,在销售环节,录单时要建议客户进行受益人指定。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如果看到保单身故受益人是法定的情况,要告知客户法定后果,要讲受益人为法定的理赔案例,为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提醒客户进行受益人指定。告知客户指定后如果想变更受益人可随时通过公司官微进行变更。在保险产品同质化的今天,我们要用专业服
务广大客户,方能赢得客户认可,打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全新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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